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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大艺通〔2021〕101号)

来源: 党政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1-09-23

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上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四),放假七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9月26日(星期日 )补星期一(单周)的课程(含选修课);
  10月9日(星期六)补星期四(单周)的课程(含选修课)。
  二、其他事项
  1.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压实防控责任,落实“ 四早 ”要求,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2.加强师生出行管理。坚持“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非必要不离连”,确需离连的师生员工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离开学校所在地的,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离开学校所在地、在辽宁省内活动的,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离开学校所在地、且离开辽宁的,按秋季学期返校开学有关规定,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 “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返校后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具体要求以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准。
  3.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加强校园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环境消杀,加强学校后勤保障和食品安全管理。
  4.持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放假期间电话值班,值班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对上级通知、紧急事件等重要工作做到快速处理、及时报告。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放假安排或因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防控要求,学校将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编辑/曹云飞、邱麟
审核/曹云飞、郭卓、邱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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