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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大艺通〔2021〕45号)

来源: 党政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1-03-29

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国家放假规定,结合学校当前工作安排的实际,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起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3天;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2.涉及学校重点工作、《信念·青春》创排演工作、器乐大赛筹备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二、节日期间值班安排
  放假期间学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值班制,详见《4月份值班表》。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稳定。
  三、具体要求
  1.当前为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放假期间严禁祭祀、做好居家防护。
  2.坚决贯彻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始终保持对疫情的高度警惕和对防控的高标准要求,做到不放松、不懈怠;
  3.放假前各部门要对所负责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4.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学生出校门备案制度(校门扫码备案),执行师生离连审批制度。;
  5.请全体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注意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6.以上安排若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产生变动则另行通知。 学校督导处和绩效考核小组对以上通知要求将进行考核督查,未遵守通知相关要求,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望各单位认真安排节日教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清明节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编辑/郭卓、邱麟
审核/郭卓、曹云飞、邱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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