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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节评选表彰的通知(大艺通〔2023〕48号)

来源: 党政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3-09-02

各部(处)、各学院:
  2023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9个教师节,也是党的二十大以来的第1个教师节。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躬耕教坛,强国有我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将于2023年9月7日召开庆祝第39个教师节大会,对本年度表现优秀的个人、集体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奖项
  1.优秀教师。各学院专任教师(含本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按照优秀教师评选条件,从各层次的教师中以15%的比例进行评选,出现师德师风、教学事故者不得参加评选。
  2.优秀辅导员。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按照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在全体辅导员中评选8名。
  3.先进工作者。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按照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以工作部为单位,每个工作部评选2人。
  4.先进教学集体。按照先进教学集体评选条件,各学院按照 教研室数的25%进行评选。
  5.三全育人奖。学校“三全育人 ”工作组进行推荐,要具有典型事例。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 四有 ”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四个相统一 ”的光辉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师德师风违规行为,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完成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且成绩突出,在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中效果突出。
  2.能够因材施教,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业务考核及教学质量考核成绩优秀。
  3.精心指导学生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实践、科研和创新能力方面成绩显著。
  4.完成年度学术论文任务(每人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5.积极参与2023年学校各项重点工作;参与《光荣 ·梦想》大剧创作且表现突出的教师优先推荐。
  6.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二)优秀辅导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塑造新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师德师风违规行为,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学生工作,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能够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
  3.认真扎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 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卓著,所带学生无违法违纪事件,在招生、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中成绩卓著。
  4.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每年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5.积极参与2023年学校各项重点工作且表现突出。
  (三)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职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师德师风违纪行为、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 品德高尚,起到模范作用。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明显。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做出卓著奉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四)先进教学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内涵建设水平。近三年来未发生过师德师风违规、 校园安全事故、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以下条件:
  1.教研室教研气氛浓厚,政治站位高,团结有凝聚力,精神面貌好,教学能力强,工作热情且效率高。
  2.教研室全体教师能够服从学校及单位领导的工作安排,教学建设成果及教学管理成绩突出;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计划,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团结意识强,履行管理职责和完成管理任务突出,各项工作走在本学院前列。
  3.教研室全体教师能够积极完成学校评估、检查、申报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及临时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学院较好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教研室全体教师出勤率高,无教学事故;单位资产保管、养护良好,人员、财产无安全事故。
  三、评选原则
  1.各单位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强组织,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严格审定事迹材料,确保优质高效做好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
  2.要按照“评出干劲,评出标杆,评出团结,评出风格 ”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人数和比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4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优秀教师 ”“先进工作者 ”和“先进教学集体 ”的申报表和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徐冰处;优秀辅导员申报表和汇总表报送学生处戴伟处;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审核后报送至党政办公室郭晨处。经两委会审议批准后报备董事会。
  

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2日

编辑/曹云飞
审核/曹云飞、郭卓、邱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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